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开展民爆行业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民爆〔2012〕18号
各市级及省管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工信部下发《关于开展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安函〔2012〕183号),决定从4月至9月开展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我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通知要求的重点内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整治纠正各类非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民爆企业生产销售安全;我局将对部分地区和民爆企业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和核查,保证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请各市级及省管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及时报送本地区、本单位“打非治违”情况信息,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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