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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防科工局关于在河南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2     来源:河南省国防科工局     阅读数:
 

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关于在河南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

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豫国民爆〔201219

 

各市级及省管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民爆安全监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促进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名电〔20127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5月至9月在全省民爆行业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省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自2012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民爆行业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整治民爆企业违法生产、销售、储存等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治理纠正各类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提升民爆行业总体安全生产水平,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环境。

  二、重点内容

以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集中整治“三违”、“四超”等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一)非法违法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重点整治企业超许可范围、超出许可期限生产经营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情况

(二)民爆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的“三违”(违法生产、违法销售、违法建设)、“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行为;

(三)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

(四)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五)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七)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十)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一)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二)其他违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专项措施。各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将作为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查。

三、组织领导

按照省政府要求,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省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由省国防科工局牵头组织。为保障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防科工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

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四结合原则”。从20125月中旬至9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

各级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要迅速动员部署,并对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储存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摸底检查,并逐一登记,归类建档。同时对辖区内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立案,跟踪督促整改,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当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行业管理部门

520前,各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实施方案报河南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7月)

各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结合2012年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年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省政府“四个一律”的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依法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违规行为。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健全完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相结合,与强化民爆企业现场基础基层管理工作相结合,与不断推进民爆行业技术进步相结合,切实提高民爆行业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和《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河南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情况,成立由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民爆行业专家组成的督导组对各市(县)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将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夜间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及时汇总并按规定向省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各市县(省)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在认真梳理问题和汇总安全隐患基础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对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并于2012831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市(县)民爆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找出规律性,进一步建立完善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河南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汇总各市(县)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的基础上,结合督查情况形成全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并按规定报省“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净化安全生产环境、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整顿规范经济秩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极端危害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密的机制、更加有效的措施,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顽症固疾根除掉、治理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长期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加大对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及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邮箱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专项行动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迅速在全社会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强大声势

(三)求实创新,注重实效。各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从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出发,突出民爆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特色,创新安全管理理念和安全举措,确保工作质量和监管效能。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专题档案,并实施重点监管和跟踪整改。要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并积极推广行动中发现的优秀经验和好的做法,要将专项行动中有利于加强行业管理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构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联络,畅通信息按要求建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民爆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各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每月月底前向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由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河南省民爆行业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祝平球 (省国防科工局 副局长)

副组长:刘振宙(省国防科工局 民爆局局长)

            冯跃卫(省公安厅 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员:段新旺(省国防科工局 民爆局调研员)

            王玉生(省国防科工局 民爆局副局长)

            乔新强(省公安厅 治安总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防科工局民爆局,由刘振宙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地址:郑州市纬二路9号。

邮编:450003

电话(传真):0371-65506255

邮箱:henanminb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