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防科工委关于申报2008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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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防科工委关于申报2008年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计划的通知
各民爆生产企业:
为落实好2008年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计划,确保国民经济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爆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民爆局《关于编报二○○八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08年民爆产品生产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以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品种、能力为基础,以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依据,结合2007年生产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以及2008年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预计全年生产销售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好申报工作。
二、对于年内需要淘汰的生产线,应依据实际许可生产时间申报生产计划。已实施跨省重组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计划,也应向我委提出申请。
三、2008年起不再安排铵锑炸药、火雷管、导火索的生产。
四、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实施奖励政策,对于已完成实质性整合或在调整重组中做出贡献、基础管理扎实、安全生产条件较好、重视科技进步、产品质量好的大型骨干生产企业,将预留20的生产计划进行奖励。
五、对于虚假整合的企业,应在今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将减半排产或不予安排生产计划。对在民爆安全生产大检查或安全评价中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或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至今未进行整改并通过验收的企业,不予安排生产计划。
六、各企业要按照《二○○八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计划表》认真填写,加盖公章,并于11月1日前报省国防科工委民爆局。
附:二○○八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计划表
联系人:马培武
电话(传真):0371—65506255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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