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防科工局关于转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发布<民用爆炸 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民爆【2009】63号 各民爆生产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发布<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的通知》(工信安函〔2009〕1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 发布《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的通知 工信安函[2009]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的审核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发布。 山西惠丰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和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对相关现场混装炸药车,由于其资产产权存在争议,需进一步明确,本次目录暂不纳入。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审批的民爆建设项目应选择列入本次目录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原国防科工委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2007年第6号公告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请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安全生产司政策法规标准栏目下载(http://aqs.miit.gov.cn)。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