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民爆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省国防科工局按照《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要求,认真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经过进一步梳理,现将本系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通知如下。
一、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的
行政相对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法律后果: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防控措施:1.加强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主管部门监管责任;2.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宣传,强化行业法治意识;3.指导民爆生产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规范,张贴至车间明显位置,要求严格遵章操作;4.鼓励民爆生产企业制定一线生产人员违规操作惩罚机制,与薪酬、奖金挂钩;5.加强检查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
行政相对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法律后果: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防控措施:1.加强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主管部门监管责任;2.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宣传,强化行业法治意识;3.鼓励各地民用爆炸物品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远程监管;4.指导民爆销售企业建立随销随报机制,形成严格工作制度,确保收存、发放账物统一;5.加强检查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
三、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未按规定向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行政相对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法律后果: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防控措施:1.加强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主管部门监管责任;2.加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教育宣传,强化行业法治意识;3.指导民爆销售企业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制度,畅通备案流程,实现快捷备案;4.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网络备案体系,打造“互联网+”备案模式,每日自动体系备案;5.指导民爆销售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备案工作,并采取AB角机制,确保应备尽备;6.加强检查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