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名称和改革方式
“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名称:第87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第88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改革方式:优化准入服务
二、具体管理措施
(一)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1. 民用爆炸物品关系公共安全,保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审批。
2.以河南政务服务网为载体,实行网上许可办理。
3.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压缩到21个工作日。
4.精简审批材料,取消从业人员无犯罪证明材料。
5.在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网站和河南省民爆网站上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6.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7.强化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河南省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加强对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8.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记录企业销售、存储等经营活动中的失信行为,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给“信用河南”网站。
(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能,我局会积极做好落实承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