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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到雷管不还 借机敲诈勒索获刑

发布时间:2018-03-02     来源:正义网     阅读数:

近日,福建省大田县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一男子意外捡到煤矿丢失的一根雷管不仅没有及时归还,反而借机向该煤矿进行敲诈。最终,该男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吴某在居住地附近的水泥厂煤堆里无意间发现了一枚雷管,在知晓此物为危险爆炸物的情况下,吴某不仅没有立即归还雷管,反而萌生了私藏雷管并向该雷管所属公司敲诈钱财的想法。吴某随即将该枚雷管藏于水泥厂煤料仓库旁边的一个石头缝内,后来经过多处打听得知该枚雷管可能是属于某处煤矿。随后,吴某便联系了该煤矿的销售管理者,以“雷管属于危险品,如果公司不回收,万一出事了公司要担责”为由,要挟公司支付6000元才肯将雷管归还。

  该公司起初并不同意吴某的无理要求,但是顾虑到雷管为危险物品,万一出了问题对公司影响更大,无奈之下答应了吴某的要求,并支付了6000元将雷管安全取回。之后,该公司向公安机关反映了情况,公安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吴某在知悉情况之后也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人民币6000元。最终,大田县人民法院以吴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