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关于对全省民爆行业进行安全生产资格
再培训的通知
豫国民爆【2011】43号
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精神,经与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协商,我局定于
一、培训对象
经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民爆行业安全资格证书一年以上的民爆行业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
内容:1.民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民爆安全管理新法规、新案例。
学时:培训时间16学时(含考试时间)。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河南华云宾馆(郑州市政二街3号)。
四、培训费用
再培训费用900元/人,由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统一收取;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培训时需携带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2.各企业要妥善安排好培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联系人和电话
史永平(省民爆协会):0371-65506255,13783680767
滑久红(河南华云宾馆):0371-65508051,13838116935
二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