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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联民爆公司一届五次董事会议决议通告

发布时间:2009-10-30     来源:     阅读数: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豫永爆司董决字[2007]1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五次董事会议于2007515日上午在郑州市燕寿路4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5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于红兵董事长委托刘学明副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刘志新记录。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陈铁军同志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白红锁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联公司作为我省民爆产品销售总代理的议案》;

7、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8、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年会和股权登记日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通告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